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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残联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承诺两签责” 签字仪式

   作者:刘会生、田静   发表时间:2016-03-08 【字体:

图为签责仪式图为签责仪式现场


   3月3日,区残联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承诺两签责” 签字仪式。区残联理事长高春玲先后与区残联领导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一岗三责”责任书》,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主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别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残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仪式。

  为进一步强化区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承诺两签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残联组织了这一仪式。

  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从源头上起到了牢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增强廉洁意识,规范党员干部自身廉洁从业行为。区残联党支部书记张洪燕在讲话中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踏下心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条例尤其是《廉政准则》,逐条学习,领会实质,弄懂吃透,入心入脑,不做糊度人。二是履行职责。层层落实。三是以此为契机,建立廉洁自律教育氛围,开展以“我喜欢的警言警句”为主题的自选活动。四是建立报告制度,强化责任。责任人要切实践诺履责,按责任要求完成“一把手”每半年要向区委、区纪委报告践诺履责情况,其余处级每半年向理事会报告履职情况。科级的履职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终一并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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