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残联理论中心组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月7日,区残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残联党组书记徐爱华主持会议,理事长王跃进、副理事长杨红及宋红梅和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徐书记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和研读。他强调:两项党内规则的修订,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指出:廉洁自律准则,就是要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体现宣示性,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 向全党提出了“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 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而党纪处分条例则是尊崇党章,细化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他要求:残联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正确理解和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言行,自觉地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党员们认为很受教育,纷纷表示:《准则》和《条例》的新修订,为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规范言行,做到了有规可依、有据可循。在今后工作中,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情系残疾人疾苦,保持同残疾人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努力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