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北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执行情况
图为调研现场
12月11日,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袁芳副主任一行来到市残联,就《北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正式颁布以来在落实残疾人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市残联党组书记郭旭升、巡视员郭克利参加了调研。
市残联首先代表市残工委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总体汇报,市人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教委、市司法局等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进行了补充完善。近年来,残工委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定职责,先后制定50多项配套落实《实施办法》的规范性文件,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无障碍环境等纳入残疾人权益重点保障范畴,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袁芳副主任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及《实施办法》落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改进方向:一是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继续加大力量提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量;二是在残疾人康复医疗方面,探索基层医疗资源转型,充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三是研究采取措施,实现各年龄段残疾人政策的有效衔接;四是严格规范残保金使用管理规范。
郭旭升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筹好各项残疾人政策,改进政策衔接与配套水平;二是要全面提升社会助残扶残意识,创造机会均等,自强自立的社会氛围;三是要继续加强服务能力水平,真实及时反映残疾人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