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农村残疾人危旧房翻建维修补助暂行办法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残联发〔2010〕14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住房状况,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市残联与市财政、市民政联合制定下发了《北京市农村残疾人危旧房翻建维修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该政策出台后,将对我市农村低收入(含低保)残疾人家庭危旧房翻建维修户进行在民政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目前,根据区县残联与民政系统初步统计数据,今年大约有92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完成了危旧房的翻建维修改造,他们将得到这部分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