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中心积极推进《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工作标准起草进程
为提升成年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服务质量,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康复服务项目,康复中心起草了《<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项目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京残发﹝2018﹞60号)进行完善、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基本康复项目服务内容、开展形式、专业人员配置和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求。
《标准》起草工作启动以来,康复中心凝聚各科室专业骨干和市级专家的多方合力,召开10余次研讨会,形成有效内容近8万字。市残联副理事长董连民多次召集康复部、康复中心相关负责人围绕工作标准最核心的定位问题、法规依据、适用范围等进行深入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中心将邀请中国残联康复专家进行审核反馈,并面向部分康复机构征集意见建议,对《标准》做进一步修订完善。
图为董连民副理事长召开研讨会议现场
图为起草研讨会现场
图为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