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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及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6-09-08 【字体:

◎ 无障碍促进中心


  无障碍环境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近些年,北京在城市经济和社会文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着眼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要求,围绕进一步了解掌握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及问题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

  一、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

  随着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和2012年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出台,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非常重视,1998年,时任市委书记贾庆林批示:要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近年来,市政府每年都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纳入全市“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2015年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无障碍建设工作机制。2005年5月,成立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联席会议。2006年调整组建新的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城建的副秘书长作为召集人,市规划委和市残联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工作。同年,成立了市无障碍监督领导小组。至此,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残联老龄妇联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近年来,市政府逐步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从领导体制上保障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初步构建了法规和标准体系。北京市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加强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及规范工作。1986年制定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无障碍设计建设规范。2004年,出台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这是全国制定的第一部无障碍地方性法规。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条例为核心,相继发布了3项无障碍地方标准(公园、轨道交通、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置规范)、13项无障碍技术文件,为科学、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无障碍环境建设成绩明显。近年来,北京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据2014年年底的统计数据,已完成的无障碍改造工作中,中高层住宅楼达到67﹪,公共建筑达到88.1﹪,区属道路坡化达到95﹪,区属道路缘石坡道达到97﹪,福利和特殊建筑达到98.2﹪。自2009年轨道交通地方标准颁布以来,新建的轨道交通项目达到100﹪,三个五年规划完成残疾人家庭改造达到10万户,共惠及300万老年人,46万持证残疾人。

  (五)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进,全体市民逐步认识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关系到每一位社会成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不断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特别是近年来,每年都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有关无障碍建议的提案,公众和媒体也通过不同渠道积极反映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通过各级政府、社会单位共同努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距公众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无障碍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2004年,我市出台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条例的出台为加强和推进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随着2012年国家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我市地方性法规在内容和要求上,与国家条例相比都有不足之处,如国家条例对设施建设、信息交流和社区服务无障碍都提出了要求,但我市地方性条例仅对无障碍设施明确了建设规定。

  (二)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需要有效整合。目前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有3项无障碍地方标准、13项无障碍技术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单位往往各自强调各自的,没有从整体出发打造无障碍环境建设,造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不到位。无障碍设施连续性、系统性较差,突出表现为盲道不连贯、缘石坡道缺失、无障碍维护管理乏力、标志不清晰等。

  (三)全社会无障碍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当前部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时存在口头上重要、行动上忽视等现象。此外,社会民众对无障碍建设认识还不够清晰,相当一部分人包括残疾人不了解何为“无障碍”,有的业主和施工人员认为无障碍设施只为少数人服务,可有可无;有些开发商只顾眼前利益,有意忽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建设。

  (四)无障碍设计管理亟待加强。一些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不系统,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尚未完全得到有效执行。如近年新建的一部分建筑,仍存在无障碍规范没有落实的现象,造成乘坐轮椅的老年人、残疾人进不了园,满足不了参观需求。此外,重建轻管,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也一定程度存在,如盲道被非机动车、摊位随意侵占,这不仅影响了无障碍设施功能的发挥,也给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五)信息无障碍建设较为滞后。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对于消除“数字鸿沟”、体现“信息平等”,让信息更好地惠及民生、促进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建设包容性社会具有革命性的意义。由于信息无障碍建设起步晚,目前距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对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针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建设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京津冀协调发展需要,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要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完善市区两级无障碍联席会议机制上下功夫。2005年,我市在全国第一个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组织机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残联老龄和妇联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深入发展,迫切需要根据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无障碍联席会议机制。要随着形势任务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更好满足开展无障碍建设需要。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无障碍条例修订、无障碍标准整合及信息无障碍建设等重难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上下功夫。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困难群体对无障碍的需求,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让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并形成共识。二是对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无障碍设施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学习,让专业技术人员更加专业化。三是残联、老龄、妇联等单位要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同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无障碍监督工作,使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更加规范和法制化。

  (三)结合城市建设,在推进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上下功夫。近年来,我市推进了北京南站、崇文门外、金融街等8个地区的无障碍改造,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无障碍通行率达到80%以上。“十二五”期间,各区政府统筹协调,全市对100个居住区、100座公共建筑、100个旅游场所在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改造,有力推动了全市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要认真总结近年无障碍改造经验,一是要将既有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之中,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实现家庭与社区、社区与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之间的无障碍衔接;二是要有步骤地开展既有多层住宅无障碍改造试点研究,妥善处理好公众意愿与产权、资金、维护和管理等各种关系;三是要结合村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改造。

  (四)在加强新建设施无障碍设计验收上下功夫。一是规划行政部门在审查规划时,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将无障碍设施纳入新项目审批许可,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通过,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纳入新建项目备案程序和竣工备案验收的重要内容,凡是无障碍设施的位置、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通过。三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无障碍建设中的作用,将无障碍监督纳入各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从需求、监督、整改入手,确保新建、改建项目全部达到无障碍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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