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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成为改革的参与者——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

  发表时间:2014-03-30 【字体:

 

◎ 怀柔区残联副理事长 林祥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胜利召开,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同志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对未来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抓住了改革的重点,提出了改革的具体举措,开启了新的改革窗口,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勾画了新的蓝图。

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我认真研读了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感觉到字里行间都与社会事业,与残疾人工作密切相关。《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针对社会事业,在六个紧紧围绕中特别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从中我体会到,改革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残疾人是全体人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残疾人的参与状态、残疾人的满足程度,直接制约和影响着全面改革的效果。

首先,残疾人是全面改革的直接受益者。物质财富的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的普及,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无一不使残疾人得到实惠。共同富裕的目标,让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过上富足幸福的生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平等参与,充分享有;充满活力与和谐有序的社会,使残疾人的尊严得到体现,话语得到尊重,残疾人与健全人充分融合,不再有差别,不再有歧视,残疾人终将成为社会中的平等一员。

另外,残疾人又是全面改革的参与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是残疾人的精神体现,残疾人需要社会关爱,需要特别扶助,但残疾人不能成为改革的绊脚石。他们虽然力量薄弱,但他们也在尽绵薄之力;他们虽然行动不便,交流不畅,思维不敏,但他们同样散发着光和热,他们体现出的精神是正能量,激励着人们一往直前。

作为残联组织,一方面代表残疾人的利益,一方面为残疾人服务,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觉得也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从保障体系来说,出台完善各项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从服务体系来说,完善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康复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出行服务、参与社会生活环境服务等。二是加强残疾人教育,使残疾人正确认识残疾,正确对待残疾,自强不息,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唯此,全面改革的春风才能吹暧残疾人的心田,残疾人事业才能迎来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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