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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 应该这样应对

  发表时间:2015-03-11 【字体:

◎ 牟效波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争议无处不在,任何人都有可能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残疾人也不例外。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建议,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协商。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则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而且如果双方都自愿履行和解协议的话,劳动争议就这样解决了。如果协商以及后续的履行顺利的话,这是一种最便捷、成本最小的方式。

关于和解协议的效力,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院也没有明确的意见。有人认为,和解协议没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主要依赖双方的自愿履行,如果一方反悔,法院不会基于和解协议对另一方提供保护。但包括笔者在内的更多人认为,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法院就应该对协议中的权利提供保护。现实中,绝大多数法院采纳了第二种观点。这应该引起你的注意,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否则,反悔是不太可能受到法院支持的。

另外,协商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如果你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你可以放弃这种解决方式。

第二种方式是调解。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因此,当你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恰好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你就可以向这个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调解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如果你不愿调解,可以直接放弃这种解决方式。

申请调解时,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在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从这一规定来看,你如果没有法定理由而反悔,不太可能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种方式是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你可以在协商和调解不成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跳过协商和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你应该能够很容易查询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址、电话等信息。

申请仲裁时,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目前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你必须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了。二是仲裁程序中仍然可以进行调解,这时你仍然要慎重考虑,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反悔,就无法在以后的诉讼中得到法院的支持。三是如果你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期限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你必须履行裁决或者认可裁决,不能再因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四是仲裁是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如果你就没有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种方式是诉讼。上文已经提到,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你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不服第一审判决,还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通过上述四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时,你可以请律师或者通晓法律的人士提供必要的帮助;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关于法律援助的详细情况,我们在以后的讲解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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