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探索为残疾人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 政研室
2012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期间拟编制实施的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提出未来建设的整体目标,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对贯彻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的理解和认识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顶层制度设计,在全国范围内、在社会各领域、在城乡各人群之间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是我们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
《规划》针对残疾人的服务需要,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同时特别设置了残疾人专项基本公共服务,具体规定了重点任务、基本标准和保障工程。这体现了中央对残疾人群体的特别关注和重视;体现了当前残疾人的一些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亟需得到解决的现实要求;同时,也给我们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发出了积极信号:国家将通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为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一道平等融入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这些年来,我们在中国残联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的残疾人工作理念,始终把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要放在首位,主动顺应和融入首都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大局,采取积极措施整合资源、集成政策,确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与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使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改善。
第一,政策先行,健全残疾人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是根本,是残疾人服务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前提。2008年以来,我们不断强化政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53项政策措施,涉及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公共参与等各服务领域。2011年,我市新修订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建立了45项新制度,不少方面有了新的突破,进一步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提升到法规的高度。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建立了康复、无障碍、辅助器具等一系列服务标准与规范。通过这些制度和标准建设,我市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已经实现了从临时性救助向制度化保障、从覆盖一部分人向人群全覆盖、从个别化帮扶向常态化服务的历史性转变。
第二,需求导向,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服务需要。残疾人服务必须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类别化的需求。近年来,我们推动出台的政策和组织提供的服务,都是基于不同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不同地区、不同年龄进行设计和安排的。例如在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中,我们为肢体残疾人进行家庭设施的免费改造,为盲人朋友免费安装电脑读屏软件,为聋人朋友安装闪光可视门铃,6.8万户肢体残疾人家庭,就有6.8万个无障碍改造的设计方案。我们在社区创建的360个示范温馨家园,面向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类别化、个性化服务,对残疾人而言,也是最温馨、最实在的服务。
第三,资源整合,努力拓展残疾人服务网络。一是规划源头进行整合。在制订“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大保障”、“大民政”、“大卫生”原则,把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项目逐一具体纳入全市社会建设、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政、老龄等11个市级专项规划中。我们将全市2万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作为公益性优先保障床位,纳入《北京市养老设施建设规划》。二是重点服务项目实现资源整合。如2009年出台《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九养”办法》,在发放养老(助残)券、提供“小帮手”电子服务器、开发社区养老(助残)小饭桌、兴办社区托老(托残)所等方面,从政策到服务进行养老资源与助残资源的整合,在实践中深受基层和残疾人朋友欢迎。三是确保社区管理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最近,我们抓住北京市推进网格化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改革契机,主动会同市委政法委、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委社会工委等有关部门,专门研究制订了首都残疾人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基本规范,提出了社区残疾人服务的基本内容,有效地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全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之中。
第四,组织保证,健全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体系。一是发挥好政府残工委的职能作用,强化政策联动和资源整合。为适应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颁布实施,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明确将把康复、教育、托养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职责回归政府职能部门。二是重点加强街乡镇、社区(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特别是在配备街乡镇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协管员、专职委员上实现突破,在组织上横到边、纵到底,在队伍上争取专业化、职业化。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以及合作扶持等形式,大力扶持民间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发展残疾人教育、康复、托养等服务业,残疾人社会组织已从五年前的几十家迅速发展为目前的200多家,它们已经成为首都残疾人服务领域的有生力量。四是调整优化市残联内设机构。积极研究市残联内部机构调整方案,2012年市残联机关增设了社会工作部和维权部,进一步强化了残疾人服务职责。结合事业单位规范清理工作,我们拟增设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残疾人职业康复和职业培训服务中心、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以及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信息中心的职能,届时,市残联在指导推动全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力量将会得到更大提升。
第五,资金支持,健全残疾人服务的财政保障体系。2006年以来,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数额增长较快,同时公共财政对残疾人服务的支持非但没有“缩水”,而且年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如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和社会救助对残疾人群体服务资金的增量安排在各政府部门都体现得非常明显。
第六,技术支撑,加快残疾人服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几年来,我们建立了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开发了一些应用服务和业务管理系统。2012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支撑系统建设,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首都交通市政一卡通公司,着手开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一卡通,力争2013年开通免费乘公交系统,以后逐步推广到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其他领域。
第七,社会宣传,营造社会环境支持体系。抓住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首都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的机遇,加强和深化了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着力把我们的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做亮,强化了社会舆论环境建设,逐步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顶层制度设计。市残联将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首都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研究,制定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制度框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在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研究以下一些重大问题:第一,要处理好残疾人专项基本公共服务与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系,主要涉及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的关系。第二,要处理好残疾人基本保障与多层次服务的关系,这一点在东部地区、在城市地区体现得更加明显,以北京为例,要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不能不与国际接轨,不能不考虑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发展需求。第三,要处理好残疾人福利促进与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的关系。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仅仅应当关注残疾人的生存问题,更应当从提高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融入社会的程度和整体生活质量去考虑,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让残疾人赋权增能。第四,要处理好国家扶持和市场推动的关系,发挥政府、社会和个人的作用,特别是要调动民间资本和市场主体在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提供残疾人服务产品方面的积极性。第五,要处理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和加强残疾人服务各项支撑系统建设的关系,这一点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服务体系的“体”,是指残疾人服务业,既包括传统的康复、教育、就业等事业,也包括残疾人养护照料、辅助器具、职业康复等新型的服务产业。服务体系的“系”,是指一系列服务支撑系统,包括政策、资金、标准、组织、人员、技术、基础信息数据和无障碍环境等支撑系统。
二是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政策出台。要抓紧制定残疾人机构托养补助办法、民办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等政策措施,提出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方案,使我市真正能够率先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建立起以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和护理补贴制度为核心,以残疾人医疗、康复、就学、住房和公共参与等具体福利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从而使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保障覆盖到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是积极推动残疾人社会融合。推进融合教育,实现融合就业,促进文化融合。举办融合教育论坛,积极探索符合北京特点的融合教育模式。加强部门协调,研究推进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定向招录残疾人的实施措施。继续打造“爱立方”品牌,将残疾人文化与康复、就业等结合起来,促进残疾人全方位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