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推动海淀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 海淀区残联理事长 张春华
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的五年,海淀区残疾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通过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海淀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惠及全区残疾人的12项保障政策,大力推进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无障碍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区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残疾人事业整体工作始终走在全市乃至全国的前列。
一、着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全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按照《市残联关于对城市居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和《海淀区长期失业残疾人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低保待业、低保重残、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残疾人和长期失业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五年来,先后补助残疾人弱势群体22992人次,拨付补助款5500万元。2012年,进一步整合市区保障政策,制定出台了《海淀区残疾人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对全区失业的轻、中、重度残疾人100%给予了生活补助,补助残疾人8782人,支付资金955万元。根据《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向5384名重残无业残疾人发放助残券1262万元。制定实施《海淀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救助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残疾人334人次,发放救助金107.1万元。此外,还为25819人次的残疾人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1013.3万元。
——实施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政策。为了从根本上缓解精神残疾人的痛苦,减轻病患家庭的监护压力和经济负担,降低精神残疾人肇事肇祸和危害社会的风险,2009年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海淀区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精神类药品补助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共为2486名残疾人提供了免费精神类药品,投入资金350万元。
——落实扶残助学政策。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2008年出台了接受教育补助政策,对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分别给予扶残助学补助。五年来,提供扶残助学补助2935人次,支付补助金591.3万元。
(二)强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康复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网络,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全区675个居(村)委会的所有持证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建档率为100%;为52名残疾人安装假肢54件;开展致聋基因筛查833人;免费安装人工耳蜗26例;实施白内障手术7139台;为312位盲人和454名残疾儿童进行了针对性康复训练;组织入住康复基地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565人次;为康复医生、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家长及亲友提供培训6805人次;依托全区已有的30个星级达标辅具站,免费发放辅助器具20216件。五年来,海淀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2011年顺利通过了北京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评审。
——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五年来,坚持以按比例就业为主,福利企业安置为辅,以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就业工作模式,积极引导、鼓励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回归社会。累计按比例新安排残疾人就业648人,为2388家社会单位发放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3250.6万元;福利企业新安置残疾人就业70名,落实岗位补贴1491.2万元;为97名符合自主创业、个体就业补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86.9万元;投入1017.8万元为城镇残疾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084人次;新建盲人按摩机构30 家,新安置盲人就业74人,为103家符合条件的按摩机构办理市级扶持资金246万元;通过开发残疾人协管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岗位,实现残疾人就业150名;通过采取特殊扶持政策使239名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实现了社区就业,全区现有职业康复站41家,604名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参加了职业康复劳动。根据北京市2011年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状况普查结果,海淀区1.2万在劳动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为96.2%。
——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竞争水平。依托区域内的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和培训机构,坚持“学三、会二、专一”的培训方式,提升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先后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3338人次,支出培训经费484万元。针对农村地区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人次,投入资金4.5万元,扶持从事农村种植、养殖家庭21户。
——残疾人教育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协调区教委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在探索中逐渐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教育格局,使全区学龄段有学习能力能到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始终保持在100%。通过采取聘请专业特教老师、大学生志愿者“送教上门”的工作方式,保障了70名适龄不能到校上学的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以温馨家园为依托,大幅提升残疾人社区服务能力。目前,全区共建有市级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34个,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为保障温馨家园健康稳步发展,出台温馨家园运行经费补助办法,完善了工作制度。为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对温馨家园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向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职业康复、医疗康复、信息咨询、文体活动、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8万人次,其中,经常参加职业康复劳动和康复训练活动的残疾人达900余人。
——残疾人信访维权和法律救助工作取得实效。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成立了海淀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实行律师坐班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由专业律师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五年来,解决涉及残疾人住房、出行、家庭纠纷、医疗、劳动合同、无障碍改造等群众信访案件6000多件次,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136件次,被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一五”期间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先进集体。
二、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健康。
(一)残疾人宣传工作广泛深入
通过举办表彰会、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以及各种爱心助残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受到尊重和保障,参与和创造能力得到肯定,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大为减少。五年来,首都各大新闻媒体,先后1000余次宣传报道海淀区残疾人工作。
(二)残疾人文体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海淀区始终坚持将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纳入社会公共文化生活之中,努力提升残疾人与全社会的融合度。通过举办联谊会、书画展、文化艺术节和启动残疾人文艺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的“文化大篷车”等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残疾人文艺骨干。五年来,海淀区残疾人参加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10000多人次,实现了北京市残疾人文艺汇演“七连冠”。同时,注重残疾人群众性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通过成立田径、乒乓球、举重等训练队,开展日常性的训练和比赛活动,培养了一批残疾人体育人才。在北京市残疾人运动会上,海淀区连续第八次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三)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在全市率先开展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并通过将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区政府折子工程,进一步加大了督办落实力度。截止目前,共为558个居民小区、5000余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1000余户聋人家庭安装闪光门铃,为社区、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配备了轮椅、拐杖6352件。积极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工程,在海淀有线台特定栏目开展手语服务,实现了区电视手语“零”的突破。
三、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基更加牢固。
(一)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进一步加强区级残疾人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了区残联事业单位的规范管理,形成了“四部两室”的组织架构。全区29个街、镇全部组建了残联并配备了正科级的残联理事长。全区590个社区中的513个社区和84个村中的61个村分别成立了残疾人协会,有20名以上残疾人的社区和村全部成立了残协组织。先后选聘了465名残疾人协管员和专职委员充实到各街镇和社区(村)从事残疾人工作。2011年,率先在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者30名。残疾人组织体系逐步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机构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组织网络。
(二)引导残疾人专门协会健康发展
关心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发展,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场地、经费、制度”落实到位,各专门协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11年,海淀区被北京市残联评为专门协会工作优秀单位,聋人协会被评为“十一五”全国残联聋人协会工作优秀奖。
海淀区残疾人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政策方面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侵害残疾人、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的事业任重而道远。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一、加快完善“两个体系”建设,促进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
——继续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生活保障条件且住房困难的城镇残疾人纳入城市困难群体住房保障范围,确保其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等项住房保障政策。将农村残疾人纳入危房改造计划,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住房条件。不断完善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单亲等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根据本区重残人托养的不同需求,制定重残人托养补助办法,保障肢体、智力、精神、视力等无固定性收入人员享受托养补助及托养服务。完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项目,保障符合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全区统一规定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
——继续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巩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成果。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区、街道、镇、村、居委会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建立区康复服务中心并以其为龙头,指导各级层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拓宽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运行模式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让广大残疾人共沐阳光,享受科学成果,努力使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坚持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以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为辅,以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弹性就业、社区就业、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为补充的残疾人就业模式,广泛开展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保障全区在劳动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率不断提高。
——积极动员、支持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依托公办、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坚持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设立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人教育格局,保障有一定学习能力、能够到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继续加大送教上门服务力度。鼓励残疾人接受中等、高等教育,协调区教委做好残疾人中等、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保障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人不因残疾为由而被拒绝录取。
——多渠道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依托残疾人工作信息平台及残疾人求职登记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情况,通过定点单位培训或转介服务培训,保障有培训需求、能够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培训率达到95%以上。保障已参加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率达到100%。同时,加大提升残疾人的竞技意识。根据市残联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开展辖区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继续深入推动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积极探索和研究温馨家园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广开渠道,拓宽服务功能,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推动温馨家园向健康、稳步、规范化方向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的扶持和照顾政策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维护残疾人群体在教育、就业、保险、康复、出行、照料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依法推进和规范居住小区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设施中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
二、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组织机构、合理规划布局、配齐配强人员、明晰职责定位,努力构建覆盖全区城乡“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将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纳入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实现统筹安排,同步发展;完善街道、镇残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爱岗敬业、人道奉献、务实高效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街道、镇和社区、村残联、残协要建立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职责及人员分工。设立为残疾人服务电话、电子邮箱,听取残疾人呼声,方便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建设,积极引导各专门协会围绕残联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
三、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传播、交流信息和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精神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提升社会助残意识。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体质。组队参加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为海淀区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