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信息  >  《挚友》杂志  >  2011  >  2011年第二期

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迎来又一个春天

  发表时间:2011-06-09 【字体:

◎本刊综合

  3月24日至25日,市残联召开了2011年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成绩与不足,部署2011年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2010年:从数字看成绩

  以下是2010年北京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些数据:
  ——残疾人就业工作。2010年全市新安排残疾人就业4146名,完成政府实事指标的138.2%。其中按比例就业1091人,占新安置总数的26.3%;集中就业535人,占12.9%;社区就业1141人,占27.5%;个体就业734人,占17.7%;其他形式就业645人,占15.6%。超额完成市政府实事新安置残疾人就业3000人的指标。
  ——培训工作。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残疾人培训班次241个,累计培训残疾人4965人次,取得资格证书的残疾人558人。成功举办了第五届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决赛,共有457名选手参加了五大项18小项的竞赛,为2011年全国竞赛储备了人才。
  ——扶残助学工作。全年累计对3416名残疾学生进行助学,其中:研究生10人;本科生1029人;大专生1055人;中专生37人;高中生936人;其他349人。全年累计发放助学金990.77万元,其中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97.95万元。
  ——保障金征缴工作。2010年全市共审核用人单位44.57万家,比上年增加5.4万家。审核率为86.04%,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
  ——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共召开129场招聘会,安置1554名残疾人就业,举办103期3120人次参加的职业指导讲座,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432人次。
  ——职业康复劳动工作。2010年全市新建职业康复劳动站81个,累计达到462个,有10441名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参加职业康复劳动,超额完成市政府办实事计划指标的50%。
  ——社会保障工作。全市享受城乡低保残疾人48095人,享受城市重残困难补助5772人,享受重残无业补助39758人,享受城乡三项特困补贴33525人,走访慰问及临时救助73733户残疾人家庭,1910户城镇残疾人享受到了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农村残疾人危旧房翻建维修户728户。
  ——“九养”工作。全市累计发放助残券人数89080人,其中16到59周岁无工作重残人59014人,60到79周岁重度残疾人30066人;实际发放小帮手电子服务器10595台。建立了5305个社区、村托老残所和2.99万张日间照料床位,设立了4580个养老助残小饭桌。
  ——扶贫开发工作。举办农村实用技术专场培训班12期、培训农村残疾人1000名;组织种养业专家对100户农村残疾人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新建扶贫助残基地27个,扶持农村残疾人1079人。
  ——盲人按摩工作。对510家盲人按摩企业进行了年检,为符合开办条件的15家企业发放了盲人保健按摩《执业资格证书》,扶持了153家盲人按摩企业,发放扶持资金、社保补贴共计234万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0年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的一年,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年,也是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任务,为研究制定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指标,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2011年:新起点新希望

  2011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北京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将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以“促就业、保民生”为重点,以贯彻实施好各项政策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利益。

  学前教育和送教上门成为特殊教育亮点
  截止目前为止,我市有特教学校共24所,其中高等特教学校一所(联大特教学校),在校学生700余人,教职员工138人,专职教师64人;中小学特教学校23所,教职工1132人,专职老师972人,在校学生2792人;另外还有5446名残疾学生在1290所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前教育方面,到目前为止,有接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44个,教职工625人,接收残疾儿童479人,其中有37个随园就读基地,在园残疾儿童412人;7所特教学校办有学前班,在校残疾儿童67人。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已基本形成。
  2011年,在特殊教育工作方面,市残联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市教委《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若干意见》(京教学前[2010]10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摸底调查,确保有需求、有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有效解决残疾儿童“入园难”,“入不起园”的问题。
  此外,市残联将组织开展对义务教育年龄段的未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人实施送教上门活动,与市教委协商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市特殊教育中心为送教上门教材编写的主责部门;明确送教上门工作为各区县特教学校的职能,各区县特教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并做好送教上门的教师选派、志愿者专业培训和爱心流动学校的组织、实施以及将其纳入特殊教育学籍管理等日常工作。各区县残联配合同级教育部门,做好送教上门的信息动态反馈等工作,逐步实现送教上门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
  配合市教委做好推荐全国优秀特教教师评比表彰工作。深入学校,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推荐典型,并利用教师节、助残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特教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重特教教师、关注特殊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
  2011年6月,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将在江苏南京举行,以竞赛为契机,市残联将按照“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的工作思路,注重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相结合、选手选拔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相结合,高质量完成18个参赛项目选手的赛前集训和参赛工作;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的原则,重点组织对社会单位就业空岗信息的调查,通过空岗信息与残疾人职业需求信息的合理匹配,进一步做好失业、再就业、农村转移就业等相关培训,加大在职在岗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定岗、订单、定向式培训在职业培训总量中的比重,提升培训后的就业率,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职业培训需求服务全覆盖目标;加强推进培训学员的技能评估、职业心理辅导和就业回访工作,将职业技能评估融入培训全过程,逐步完善职业技能评估体系;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将残疾人农户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市科协、市农委“科技套餐工程”及“科技周”活动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六项措施,掌握大学生和中专生底数,做好就业服务、实习、见习和职业推荐等工作,确保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对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进行评估与整合。研究制定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扶持政策,稳定和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研究、修改和完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对相关政策进行整合。
  建立用工单位残疾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机制,通过用人单位岗位增减情况,科学分析残疾人就业、失业动态,为稳定残疾人就业制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服务专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的特色服务,鼓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奖励办法,鼓励社会机构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情况普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做好对有就业需求残疾人的求职登记,并提供职业指导、个性化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为残疾人成功就业提供保障。

  加大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力度
  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北京市残疾人医疗救助办法》,对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含社会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救助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稳步推进扶贫助残基地的发展建设。今年新建43个扶贫助残基地,扶持带动1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组织开展对2009年之前和2010年建立的扶贫助残基地的绩效考核。研究制定扶贫助残基地与科研院所结成帮扶对子办法措施。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工作力度,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完善我市低收入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特殊扶助政策,建立城乡低收入残疾人户保障性住房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生活状况调查工作;协调农委、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北京市农村残疾人农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
  组织对区县落实《关于对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京残发[2009]99号)和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0]94号)等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情况进行评估。
  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报表体系,加强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掌握运用政策的能力,为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奠定扎实基础。

  提升盲人按摩师就业技能
  2011年,市残联将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盲人实际需求和盲人按摩企业的发展状况,研究制定《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
  建立盲人保健按摩企业加盟连锁发展的新模式,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引导盲人保健按摩企业走向健康、持续、科学发展之路;研究制定《盲人保健按摩企业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建立3至5家行业标准推广示范店,将企业的评估、考核标准与扶持政策有机衔接。
  协商相关部门,出台《北京市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将盲人医疗按摩工作纳入首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之中;组织实施全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培养、选拔合格的盲人医疗按摩师;积极搭建盲人医疗按摩师的就业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师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就业,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帮助盲人医疗按摩师进入社区医院、专科医院、综合医院按摩推拿科就业;做好建立市级盲人医疗按摩医院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盲人医疗按摩师搭建高端就业平台。
  加大对盲人按摩师培训力度,提升盲人按摩师的就业技能。开办盲人保健、医疗按摩专业提高班,重点培养20名盲人保健、医疗按摩培训师。对100名盲人进行保健、足部按摩初、中、高级职业等级培训。开办1期阳光工程培训班,对25名经济困难的盲人进行培训。对已就业的559名盲人保健按摩师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就业竞争能力。组织市盲人按摩学会举办学术讲座10期,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2次,方便盲人学习。开展2期盲人保健按摩企业管理者培训班,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对2000名盲人开展法制、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文明礼仪、计算机操作、心理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盲人综合素质和自我维权能力。
  开展盲人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为575名参加过盲人计算机培训的就业年龄段内通过考核的盲人免费发放计算机,确保信息无障碍建设——盲人电脑进家庭活动扎实、有效、全面开展。

  加快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制定《北京市残疾人托养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对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区县残联要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入调研残疾人托养需求,研究制定本区县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以居家照料和社区服务为主、机构托养为补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模式。
  继续做好“九养”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养老(助残)券的发放、回收和结算及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发放和服务工作。协助老龄委完善《居家养老(助残)员聘用办法》、《养老(助残)服务单位管理办法》、《托老(残)所管理规定》和《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配合市社区服务中心建立96156社区公益服务联盟。
  积极推动各区县职业康复中心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市残联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县的指导力度,把好初审关,争取实现“申报一个、指导一个、合格一个、立项一个”的工作目标。
  继续做好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探索和发展工作。根据《推进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发展意见》精神,全年新建20个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实现全市街乡镇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全覆盖。与此同时,各区县要在巩固提高和总结现有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残疾类别和劳动能力,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积极探索建设精神残疾人专门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
  探索建立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征集机制。针对目前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来源渠道少、经济效益差等现象,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适合残疾人的优秀劳动项目征集机制,不断调整优化劳动项目结构。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建设,与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建立长效扶助互助机制,解决好产品生产和销售问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