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维权中心
根据《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残发〔2011〕29号)规定,本市近日启动了2009年和2010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车每年补贴200元。2009年和2010年补贴资金同时补发。2009年12月31日前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领取《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400元;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领取《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2011年燃油补贴2012年初发放。
申领程序:残疾人车主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