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接轨世界城市建设
◎ 彭 林 王 庆
无障碍出租车方便残疾人外出。黄小红摄
无障碍设施是为保证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人群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筑、住宅等建筑及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周围设置的配套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不但直接关系到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更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弱势群体的关爱程度,而且也体现一座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高低。
北京市作为拥有2000多万人口的大都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的数量非常庞大,涉及到近七成以上的家庭。在这种大的需求环境下,促进无障碍建设、改善残疾人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随着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市残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等单位参加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建立,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配合,北京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无障碍环境有了显著的改善。
打造无障碍城市格局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近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北京市现已基本形成以无障碍家庭为基本单元,以城市道路和地面公交、轨道交通、无障碍出租车等出行体系为保障,以重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社会服务体系为基础的北京无障碍城市格局。在城市主要地区,以盲道、路口坡化、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坡化、过街提示音响为主要内容的城市道路及通行体系基本实现无障碍;在奥林匹克中心区、天安门地区、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等重要地区和交通枢纽基本实现无障碍连续化、系统化;地面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无障碍出租车、大中型商场、大中型医院、学校、星级饭店、银行、邮局、公园绿地等城市重要公共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实现无障碍。
对于这些,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刘文军深有体会。今年7月,在父母的一再劝说下,双腿残疾、身患抑郁症的刘文军试着自己出了趟门。刚出家门,他就惊奇地发现,门口楼梯旁多了一个坡道,自己不用他人帮忙,一个人摇着轮椅就能出门;小区超市、银行门口均建有坡道,附近的地铁站建有垂直升降电梯,地面公交车也有专为残疾人准备的低底盘公交车。随后的1个月,刘文军每天都要出门“走走”,用他自己的话说,“我终于能够真正地接触社会、融入社会,做一个健全人能做的事了”。8月初,刘文军更是借助这些人性化的坡道、电梯到鸟巢看了一场足球比赛,甚至还和新交的朋友们一起游览了故宫、登上了长城。
配套法规标准护航
“北京无障碍法规标准体系由下列部分组成:一个条例——《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条例》,3个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人行天桥及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计规程》和《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12个规范性文件——《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商业建筑专项细则》、《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文化活动场所专项细则》、《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银行业金融机械专项细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规范》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业务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2004年,北京人大发布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个针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条例,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做出了规定,对于此后推动“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无障碍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管理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北京市无障碍建设和管理法规体系的核心。
“十一五”期间,为了使无障碍设施具体的建设和改造行为更加有据可依,并对《条例》加以细化,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及相关委办局先后制定发布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交通行业专项细则》、《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商业建筑专项细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规范》等12个规范性文件,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场所等区域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此后,随着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会同相关单位对其中施行效果较为理想的3个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升级修改,制定颁布了《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人行天桥及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计规程》和《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3项地方标准,从而完善了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现已将“建设完善无障碍法规标准体系”列入“十二五”基本任务之中,条件成熟时,将进一步整合一部分标准,并发布一些新的标准,努力建设具有显著北京特点的,由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无障碍法规标准体系。
监督管理是关键环节
法规标准体系虽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但若是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环节,那么该体系则会成为一纸空谈,因此监督管理工作是保障北京无障碍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多年来,北京市始终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相关强制性标准,在设计、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把无障碍行政监管关口。
在设计方面,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文件中要有无障碍设计专篇,对没有无障碍设计内容或者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批。
同时,在规划设计审批结束后,北京勘察设计管理办公室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城市道路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内容,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审查。从而形成了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3道关口,保证无障碍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在验收方面,建设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竣工备案的管理,对施工图设计中明确安排的无障碍设施未完工或有漏项、甩项的项目,不予以工程竣工备案。
谈到北京市无障碍建设工作下一步要努力的方向,市规委综合业务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大部分还处于“散点”建设阶段,在很多地区还没有将无障碍设施体系进行很好的衔接。如,地铁轨道交通的地下与地面、地铁的地面与城市道路的衔接等。“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加大无障碍设施系统化建设和改造工作,努力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家中享受平安、便利、幸福,在社区享受阳光、绿地、空气,在社会活动中享受休闲、文化、体育等人类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