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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发展促和谐 五年新跨越

  发表时间:2012-02-12 【字体:

闫根旺


  “十一五”时期,丰台区9.3万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参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

  
修复生命:小服务大关爱


  3岁的张昕旸先天性重度失聪,听力损失达110分贝以上,属神经性耳聋,只有植入人工电子耳蜗才能解决语言问题,但人工电子耳蜗植入高昂的费用一度让这个工薪阶层的家庭笼罩在一片愁云之中。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给这个家庭带来了福音。作为《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后首位植入人工电子耳蜗的受益者,张昕旸在友谊医院成功植入人工电子耳蜗。经过术后康复,张昕旸发音和同龄孩子基本没有区别,可以进入普小学习,完全能够融入社会,这不仅改变了张昕旸的人生,也挽救了一个家庭。

  “十一五”时期,像张昕旸一样接受康复救助的丰台区残疾人达8248名,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100%。

  为了实现201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丰台区抓康复需求调查,做到“四清楚”。即:残疾类别清楚、残疾程度清楚、康复需求清楚、经济状况清楚,调查覆盖面达100%。抓计划纳入,做到“六个纳入”。即:把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康复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康复工作纳入区、街乡镇残联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康复工作纳入卫生医疗保障体系;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康复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抓网络建设,形成了以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为龙头,街、乡、镇康复服务指导站为重点、社区康复站、家庭康复为基础的康复服务网络。抓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做到“三个结合”,即:社区卫生服务与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相结合;温馨家园的创建与社区卫生康复站的建设相结合;社区“片儿医”服务与残疾人家庭康复服务有机结合。构筑起了以医疗卫生为主体,以街、乡镇社区康复站为重点,以家庭康复为基础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实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再延伸、再拓展、再深入创造了条件。

  
破解难题:小平台大进步



  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在就业、培训、康复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也给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压力。为了破解这一难题,2006年,丰台区率先在残疾人民办康复机构“温馨精康园”成立了北京市第一家残疾人职业康复站。工作人员千方百计到企业中寻找适合残疾人开展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在摸索中干、在干中总结,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十一五”期间,丰台区建立残疾人职康站37个,其中建立了以民办机构为主体的职业康复站两家,以街、乡、镇、社区为主体的职业康复站35家,700多名残疾人参加职业康复劳动,逐步形成了机制较为完善且互为补充的职业康复劳动网络和服务体系,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职业康复需求打下了基础。这一平台的构建,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康复、就业难题的破解,建立了机制,创出了模式,发挥了作用。

  丰台一位大学生工作后,不幸患上了精神疾病,先后住院8次,经过医学观察、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康复三级训练,精神状况明显改善,不仅回归了社会,还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南苑乡槐房村有一名重度智力残疾人,从小没上过学,曾丢失多次,通过参加职业康复劳动训练,不仅可以和大家一起交流了,学会了认路、识数,记住了家庭住址和联系人,还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在温馨精康园参加职业劳动的残疾人,通过自己劳动所得不仅改善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还有了劳动收入,他们的劳动收入帐上累计结余有的几百元,有的甚至达到数千元。


辅助器具:小辅具大效益



  花乡白盆窑村10岁的王斌、王媛是双胞胎姐妹,均为先天性双耳重度听力障碍,家庭十分贫困。区、乡残联免费为其佩发了助听器,送她们到聋儿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使她们顺利地进入了小学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小雨欣,因病截肢失去右腿,高昂的医疗费用使她根本无力安装假肢,区、街残联免费为其安装了假肢,并协调德林义肢矫形有限公司入户对其进行专项行走训练,小雨欣的生活质量因此改善。

  “十一五”期间,丰台区21个街乡镇建立了残疾人辅助器具站,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7451件,使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丰台区在16个社区建立了辅助器具分站,并为其配置了15套36种小型辅助器具,使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工作延伸到了社区、延伸到了残疾人的身边。通过需求调查、制度化建设、知识宣传、辅助器具展示、服务转介、辅助器具租赁及设施的统一配备等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建设,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在规范中出质量、出效能、出特色。

  无障碍改造:小家庭大变化

  重残人李旺东,致残前家中盖房建有2.4米高的台阶,后因病瘫痪,高高的台阶成了他进出家门的最大障碍,每次进出家门都要靠家人背进背出,70多岁的老父亲背他下台阶时不慎摔倒,造成肋骨骨折。2010年,区残联为其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彻底解决了他出入家门的难题。

  “十一五”期间,丰台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达2403户,为残疾人家庭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

  
法律维权:小举措大维权

  毕某是一名听力残疾人,经街道残联推荐到一家公司从事库管工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健康检查,检查费公司不予报销,加班也不给予加班费。毕某参加北京市残疾人棋类赛,区残联向公司发函请假,公司同意其参加比赛,却扣发了他三天的工资。其爱人生病,向公司发短信请假,被公司认定为矿工五天半辞退,并拒绝支付相应工资费用,由此引发工资纠纷。区残联法律维权工作站宋积虎律师与区残疾人法律维权律师团律师李昆共同担当毕某的委托代理人。丰台区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做出了撤消该公司对毕某做出的《违纪辞退处理决定》,并支付毕某工资、加班费、体检费、基本生活费共计2563.4元和仲裁费200元,使毕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丰台区在构建维权平台,加强维权服务上下功夫。全区21个街、乡、镇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法律维权组织,组建了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律师团。2009年,区残联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丰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考评办法(试行)》,“办法”中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建设、法律案件承办、服务质量、特色工作等四个方面和15项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使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有标准,有方向,考评有依据,奖惩有机制。实现了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有机构、有人管、有内容、有服务对象、有较完善的管理机制,使残疾人不用出社区、村镇就能得到就地、就近、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二五:小规划大发展

    未来五年,丰台区将坚持把满足残疾人多层次的特殊需求放在首位、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调动政府和社会积极性、坚持发挥残联枢纽型组织作用,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使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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