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位聋人致信广电部门 建议新闻节目加配字幕
◎ 万 静
今年9月25日是第54个“国际聋人节”。对于北京听力三级残疾人刘杰来说,今年的聋人节是令他非常激动的:他和另外四名聋人发起的一封致广电部门的建议信得到了800多名聋人的签名支持。这封建议信指出,当前国家级和省级电视台新闻节目大都没有配字幕,忽视了2004万聋人及老人、方言使用者需求,他们建议广电部门依法制定国家级和省级电视台新闻节目加配字幕的实施细则和规范。当天中午,郑州聋人李阳将这封由892位聋人及家属共同署名的建议信寄往了广电部门。
现状调查:32家国家级和省级电视台新闻节目均无字幕
今年“国际聋人节”前夕,饱受信息不畅之苦的陈军和聋人朋友们对国家级和省级的电视台新闻节目做了一个调查,这份调查也被作为《建议信》的附件寄往了广电部门。
“我们跟踪了中央电视台和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卫星频道晚间黄金时间的新闻节目,发现这些节目普遍缺乏字幕。全部32家的节目中,播音员播报内容都没有字幕;其中8家的节目中外景主持人的现场播报配有字幕;节目中的受访者发言内容则普遍配有字幕”,陈军介绍。
“没有字幕的新闻节目,阻碍了我们及时了解万众瞩目的重大事件以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政策,而且使我们感到被电视行业和电视行业的主管部门忽略、遗忘”,陈军说。
无字幕被指忽视2004万聋人及老人、方言使用者需求
调查结果令陈军等人震惊,通过网络的沟通和讨论,陈军和其他四位聋人朋友决定在“国际聋人节”给广电部门寄一封建议信。
在这封《建议信》中,聋友们写道:“中国听力残疾人多达2004万人。由于听力的限制,我们在接收外界信息时面临巨大的障碍,这些障碍,有些是天然的,也有一些是人为的。例如,电视新闻节目长期缺乏字幕,就是对我们聋人的严重障碍。”
聋友们在《建议信》中认为,残疾人无障碍获取信息是法定的权利,并且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建议信》指出,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建议信》还指出,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对于一些电视台现行的在电视新闻中加配手语的做法,《建议信》认为,字幕比手语更易懂、更有效。绝大多数听力残疾人没有学过标准的手语,更何况全国各地手语“方言”不同,语言表达方式各异。
《建议信》还认为,电视节目配字幕还可以满足听力退化的老年人及方言使用者等人群的观看需求。
对于新闻节目加字幕的技术可行性,聋友们在《建议信》中也做了论述:“我国的中央级及省级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类节目,均是由播音员诵读,而不是现场发挥,因而这类新闻均有文字稿,加配字幕时可以直接使用播音的文字稿;该类新闻节目均不是直播,而是录播,字幕完全可以在节目录制过程中加配”。
聋友们在信中向广电部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尽快制定国家级和省级电视台新闻节目加配字幕的实施细则和规范;督促中央电视台率先垂范,在即将进行的改版中为《新闻联播》等新闻栏目全程加配字幕,鼓励各级电视台增开手语教学节目。
《建议信》引起强烈反响
《建议信》在网上发布之后,引起了广大聋友的热烈响应。短短几天,便有800多位聋人和家属签名表示支持,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姓名、所在地、残疾等级等信息,聋友们还留下了数以百计的留言。
北京的王姓聋友在留言中写道:“我从小到大,每天晚上都看新闻联播,可是我自己听不见新闻联播的主持人或者采访者的说话声音,就让爸爸帮我翻译一下。有时候爸爸不在,没有电视字幕,想看新闻都看不了。”
“聋人听不到声音,看不懂播音员或主持人说什么,需要同声翻译把播音员或主持人的声音现场转化成字幕给聋人看。我不看新闻联播好多年,主要是没字幕配合。看不懂说什么,看了也是白看,还不如不看。所以盼望相关部门能尽早解决好。建议相关部门学学日本电视台的经验,无论什么事都配备手语翻译、字幕,体现对聋人的关爱”,来自上海的沈姓聋友这样留言。
这项由聋人朋友发起的倡议活动,得到了很多老年朋友的支持,其实老年群体和其他因各种原因听力降低的人也面临和聋人一样的问题。
四川的张姓聋友留言道,“我让孙女代我签了名。我现在93岁,听力下降,好在眼睛还好,希望能实现新闻字幕工程,让我了解更多。”另一位张先生留言表示,“我女儿耳朵不太好,从来就不爱看新闻,因为没字幕。春晚也是,我们都在笑,她却一脸茫然,所以我们支持这个活动,希望有更多的人得到实惠。还有我老婆,年纪大了听力有些下降,看电视的确有些吃力,越来越偏爱看有字幕的电视剧。”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表示,电视节目会否加配字幕,主要看电视台和电视行业主管部门是否重视。据报载,1999年4月,聋人唐英参加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时,提出电视节目增加字幕的要求,得到主持人崔永元的支持。后来,每期《实话实说》都有完整的字幕。“可见,电视节目加字幕,最主要的障碍是‘态度’。如果重视聋人、尊重聋人的需求,加配字幕就顺理成章;相反,遗忘聋人、忽视聋人的需求,就会有种种理由来拒绝为节目加配字幕”,陆军说。
长期关注残疾人权益的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著名公益律师李方平认为:“法律和政策早在2008北京残奥年就明确规定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直到三年后的今天仍未落实。要落实聋人依法享受的无障碍看电视权利,应当从新闻节目开始,广电部门应当积极作为,制定实施细则和行业规范,不要让聋人继续被电视台冷落和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