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 创新发展
—— 门头沟区“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回顾
“十一五” 期间,门头沟区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抓重点、创特色,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基础、重落实,圆满完成残疾人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落实惠残政策,残疾人基本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全面落实惠残政策和为民办实事计划,保障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五年来,全区2793名城乡困难残疾人落实了低保政策;为81890人次城镇待业、城镇特困和农村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570余万元;为1万人次残疾人发放城乡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困难补助金700余万元;投入资金78万元,为2000多人次残疾人给予城镇无业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投入资金600多万元,为8500人次残疾人给予城乡无业养老保险补贴;为4000名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累计走访慰问残疾人1.5万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折价共计600万元;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残疾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灾害予以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0万元。
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建立7个扶残助残基地,直接安置和辐射安置残疾人200余人。区残联在清水镇采丰缘农副产品中心,通过给困难残疾人免费送黄芩种子、送种植技术培训、送扶持启动资金,保护价收购残疾人产品——“三送一保”形式,实现基地辐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目的,促进了山区残疾人脱贫,使他们的生活接近或达到了当地平均水平。
(二)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培训,扶持多渠道就业,形成就业服务体系。
创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室”,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走向规范化,为促进就业搭建了平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100余个,实现培训残疾人1万人次,提高了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选拔优秀残疾人职业技能选手参加北京市和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建立和完善了以特教中心学校为主体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相结合的教育格局。与区教委、团区委共同签发了《门头沟区扶残助学送教上门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为2300人次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发放扶残助学金140万元。
共投放扶持资金80余万元,扶持36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经营,残疾人通过从事种养殖、个体经营等实现脱贫;举办残疾人致富擂台赛、残疾人风采展示等活动,宣传致富典型,引导残疾人树立信心,自强、自立,促进了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评估、就业指导760多人;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新安置残疾人就业800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从单纯的完成任务,到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技能评估——就业指导——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跟踪回访就业残疾人、走访诚信企业等系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的就业服务和实施了有效的就业援助,健全了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服务用人单位、宣传政策、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6亿元,发放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1030万元。
(三)突出个性化康复理念,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
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创建“北京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区”,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打下良好基础。抓领导建组织,优化了残疾人康复工作环境;抓机构建网络,完善了康复工作基础;抓素质建队伍,加强了培训力度;抓特色创品牌,创新康复工作模式;抓训练办实事,奠定了康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
完善了区级康复指导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功能和硬件建设,建立起117个基层康复站点,投入资金230万元,添置康复训练器材2153件(套),初步建立起了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完成了对我区13个街镇11540名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并针对我区山区面积广大,交通不便等不利因素,与区卫生部门紧密协作,主动开展家庭康复服务项目,组织康复医生深入到社区(村)残疾人家庭中,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对康复对象家属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康复医生定期深入到社区(村)残疾人家庭中,指导家庭康复,让残疾人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康复服务。
全面落实康复服务政策,为残疾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康复服务。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474例,对6名聋儿实施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每例手术补贴16万元左右,为120名贫困家庭的聋人免费发放了助听器;资助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免费安装假肢、贫困精残患者免费入住农疗基地疗养、免费发放辅助用品用具等工作使上万名残疾人受益。
(四)实施无障碍进残疾人家庭工作。
在全市率先为30户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投资1400余万元,为3200多户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为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充分发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和无障碍监督员队伍作用,在区残工委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全区主要大街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窗口、社区等实现了无障碍。
(五)加强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提高了事业宣传和运动水平。
多形式宣传残疾人事业。制作了《大山里的工程》等系列专题片。印发了《关爱生命共享和谐》等系列书籍画册,宣传残疾人事业。通过各级残联和政府网络、广播和电视、编发工作简报和工作动态等形式发布有关工作信息1800余条次;在《京西时报》开辟“京西残疾人”专栏。通过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举办残疾人象棋、卡拉ok、运动会等传统项目的比赛,残疾人的积极参与,推动了我区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开展。先后承办了“北京市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等大型活动,通过承办大型赛事活动,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全区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特奥运动队输送了一名运动员,并在“第十三届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获得两枚金牌;为国家脑瘫足球队输送一名运动员,参加了2008年残奥会,中央电视台做了专题报道;在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上,张淼荣获女子团体金牌、女子TT4级乒乓球单打比赛铜牌,为门头沟区赢得了荣誉。门头沟区残联被中国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
(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稳定。
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和残联组织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与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参加培训达2700人次,使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得到加强。与区司法局密切协作,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程序、条件和优惠办法;区司法局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配合到位,实行了接待、审查、受理、指派四个优先,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新增残疾人工作者200余人,健全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工作网,强化和规范基层残疾人工作,各街镇均配备了专兼职理事长,配齐了街镇残疾人协管员,在全区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了174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使基层工作更加贴近残疾人。
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37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办复率达到100%,促进了我区残疾人群体的和谐与稳定。区残联被中国残联和国家信访局命名为“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七)坚持规范管理,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
共创建15个市级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26个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形成了各具特色、覆盖全区的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有420余名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在温馨家园职康站参加活动。在温馨家园创建过程中,坚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以“贴近地区实际、突出山区特色、强化服务需求、营造扶残氛围”为导向,结合本地区实际使残疾人温馨家园各具特色。在全市率先编写《残疾人温馨家园服务与管理规范(试行)》读本,为残疾人温馨家园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保障。
(八)营造扶残助残氛围,实现社会环境更加文明。
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深入人心,社会助残活跃开展,尊重、关爱、扶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日益形成。
“十一五”期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建立了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改变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方式,健全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为残疾人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和物质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极大提高了群众的关注度、支持度,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