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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10-08-11 【字体:

◎残工委秘书处

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郭克利讲话。         苗田晋/摄

  6月4日,市政府残工委召集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研究部署本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副处长吕永忠介绍了本市“十二五”时期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的有关背景和思路。市残联研究室主任厉才茂、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副处长王子强分别介绍了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有关安排。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委、市农委、市卫生局等单位分别发言,表示将结合和自身职能,抓好两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郭克利讲话。市政府残工委21个成员单位,市人大内司办、法制办,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残联副理事长侯淑芬主持。
  郭克利副理事长在讲话中,主要从四个视角对本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和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从以人为本的视角,要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公平。各有关部门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在本部门规划和工作中统筹考虑残疾人工作。二是从世界城市的视角,标准要高。建设世界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十二五”规划必须要体现首都特点,体现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水平;要研究纽约、伦敦、东京等世界城市残疾人事业的特征,加快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接轨,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符合建设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三是从依法治国的视角,要具有法制的硬度。法规管长远,要逐步将规划的思想和立法的意识统一起来,加强残疾人事业地方立法工作。四是从中央7号文件的视角,要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中央7号文件是以中央名义发布的第一个专门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是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和修法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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