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隆重表彰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
◎就业中心
5月28日下午,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召开“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对107家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集体和30名在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多年来坚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诚信单位进行表扬,以营造更加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推动首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先进代表颁奖。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自1995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别是2006年我市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缴方式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推动了首都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首次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了规范奖励的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表彰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市残联理事长齐静向社会单位介绍了我市围绕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在管理好、使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动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一是突出就业,构建了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的制度框架,全市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8.7万人。二是保障生活,完善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标准,扩大了社会保障覆盖面。三是创建平台,改善了残疾人公共服务条件,使更多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近几年,通过实施50多项惠及残疾人的政策,使全市30余万名各类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不同程度地改善了他们的生存生活状况,较好地发挥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府性基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
丁向阳副市长讲话指出,要从建设人文北京和世界城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对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使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资金效能、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更多用人单位和爱心人士关注支持残疾人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近两年来,北京市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公共服务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严峻形势下,北京市在残疾人集中就业、分散就业、个体就业、自主创业、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相继制定实施10多项奖励、补贴、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残疾人从单一的福利企业集中就业逐步走向社会各行各业,平等就业的权益得到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去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帮扶企业、稳定就业的一系列措施,有关部门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在用人单位岗位补贴、职业培训、个体就业和大学生就业方面,出台了专项扶持措施,充分调动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有效稳定了残疾人就业工作局面。全市各类企业、用人单位不但克服了金融危机的影响,稳定了残疾人就业岗位,而且还实现了超比例安置,2009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比2008年增加了13.83%,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8%。全市有近26万家用人单位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未达到安置比例,但是能够连续多年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为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困难和需求,按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则,北京市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养老、住房等方面新出台实施了20多项政策措施,实现了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全覆盖”的目标,做到了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残疾人社会救助“无盲点”,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的状况。
在社区建立了300家示范温馨家园和381家职业康复站,完善了残疾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居家养老助残“九养”政策,有6.7万残疾人按月领取居家助残服务券,促进了社会服务向残疾人家庭延伸。先后为3万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全市街道乡镇配发了322辆无障碍服务车,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配发了10多万件辅助器具,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进一步改善。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际社会普遍推行的一项社会就业制度,它既体现了对残疾人就业的保护原则,也体现了用人单位平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制理念。1994年7月,我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2006年,市政府制定实施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监管工作,促进了残疾人就业,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表彰会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为社会单位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