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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发表时间:2009-06-16 【字体:

助残良策  扶残善举
◎ 《挚友》编辑部

  春日暖阳,惠风和畅。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在广大残疾人朋友的热切期盼中,市残联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和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岗位补贴和资金扶持。这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一件实事,是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一件好事,可喜可贺。

  《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下,从2009年起至2011年,对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给予岗位补贴。《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明确,对办理了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就业登记手续和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从2009年4月1日起,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或实物扶持。

  这两项政策的实施,全市每年将支出2.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有包括福利企业在内的1.64万家用人单位的5.6万名残疾人员工受益,4月1日以后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可享受到扶持政策。这是一项充满阳光的暖心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残疾人工作首善之区,让广大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对于建立和促进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引导各类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激发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困群体,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尤其是2007年5月1日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以来,在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办法,五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2万余名,为前五年的2倍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顺利改变,为改善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撑;积极开展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建立183个职业康复劳动站,组织5000多名智力、精神残疾人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2003年的217家发展到2008年的430家;共审核用人单位32万家;以失业登记、技能鉴定、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为一体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但是,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寒潮的袭来,我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甚至出现裁减员工的情况。出台这两项政策,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促进用人单位积极安置和稳定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让广大残疾人朋友在金融寒潮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他们带来的温暖。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工作计划,把残疾人就业列入议事日程,尽量给残疾人以政策关怀。各企业等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尽力多安排一些残疾人就业,让他们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个残疾人的心灵,为他们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发展残疾人事业,需要广大残疾人的自强奋斗,残疾人中蕴藏着巨大潜能和无穷创造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体。希望广大残疾人朋友体谅政府,顾全大局,珍惜机遇,用好政策,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投身于自主创业的伟大实践中,奋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向全社会进一步展示首都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和良好精神风貌。尽管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很多,只要我们坚韧勤恳,达观务实,我们定能焕发出更加强劲的生命力,战胜各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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