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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举办

  发表时间:2009-08-24 【字体:

◎ 残工委秘书处办公室

  6月13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在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了“社会组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梁伟、中国残联主席团副主席吕世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等出席论坛,并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首都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45家在京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以及残联系统人员,共计约170人参加论坛活动。论坛开幕式和主题发言由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郑功成教授主持。

  吕世明同志在致词中指出,举办本次论坛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的重要举措。北京市着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赋予残联在联系指导、服务管理残疾人社会组织的重要职能,是一项有益的改革探索。希望残联依靠党委政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共同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梁伟同志在致辞中指出,当前,北京市正在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今天第一次举办这样的论坛活动,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人文北京”的重要措施。不断培育壮大直接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残疾人公共服务从针对点的、部分人群的服务向全覆盖服务方向发展;有利于满足残疾人多种多样的特殊需求,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提升首都现代社会文明的程度。他强调,动员全社会、团结所有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供服务、信息交换和政策支持。当前,民间组织普遍反映信息不畅、发展困难等问题,今天的论坛为各方面共同研究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和重要标志,为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契机。要发挥好残联作为首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制定扶持残疾人社会组织的专项政策措施,要规范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要把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广泛调动起来,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北京市残联理事长齐静、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国际助残中国项目驻华代表尚维德、北京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院长黄一萍等进行了主题发言,就北京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思路、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与问题、国际社会助残理念、发挥残联“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培育和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等进行了报告。

  1986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茅于燕教授创立了北京市第一所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机构数量增长到近100家,服务人数接近5000名;服务项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涉及到早期教育、康复训练、托养、职业康复、文化宣传等;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这些组织在设施、场地、人员、资金和日常管理、服务方面面临着更加突出的问题。本次论坛针对这些问题,在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环境营造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社会组织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论坛闭幕式由市残联副理事长侯淑芬主持,郑功成教授作了总结讲话,认为通过今天的论坛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只有大力培育和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推动民间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才有更大的发展。二是理顺政府和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关系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强化政府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规范社会组织的运行,重视法制机制建设。三是残联要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以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方法,履行政府授权的联系、服务和管理的职能,团结残疾人社会组织共同发展。

  本届论坛是在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成立两周年之际举办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由中国残联、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市残联合作成立,是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的重要平台。目前已经开展包括四次论坛在内的系列残疾人理论实践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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