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残联五项措施加强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
◎闫根旺
2009年是新中国建国6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大部署,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丰台区残联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抓规范,促服务,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抓认识。根据丰台区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丰台区残联全面启动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历时5个月,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目标,紧密结合丰台区实际,提出了“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急需,保持残疾人稳定”的活动主题。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学习市、区关于国庆平安行动的要求,切实增强了对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丰台区残联“做好维稳工作,保一方平安”为平安国庆做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也使他们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大维权”的意识,认识到保障残疾人权益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前提。
二是抓宣传。为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维权能力,丰台区残联通过调查、走访全区各街、乡、镇残疾人维权站,结合3年来的维权实践,收集了近30个残疾人维权案例,编纂了《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典型案例选编》,发放到各街、乡、镇、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及残疾人的手中,大大宣传了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工作,也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从中受益,使他们从自己身边发生的案例中感受到“知法、守法、懂法”以及怎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性,也为积极引导广大残疾人步入依法维权渠道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同时,他们还注重发挥信访维权的长效机制作用,在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开展和推动日常残疾人工作的进程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的实施,通过法律咨询、上街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进行法制宣传,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规范残疾人反映诉求和残疾人工作者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的行为,使残联在化解矛盾和维稳工作中发挥出特殊的作用。
三是抓排查。2009年是建国60周年,根据市残联要求,丰台区残联制定了《丰台区残联落实“国庆平安行动”工作做好残疾人群体维稳工作应急预案》,通过发挥超前预测应急机制,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并及时、定期对街乡镇残疾人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关口前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着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努力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同时注重健全防范机制构筑维稳防线,通过发挥街乡镇残疾人法律维权组织网络和各级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努力将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延伸到社区、村,延伸到残疾人的身边,做好上下沟通、互通信息,发挥整体联动的作用,做好重点人群的教育、疏导、防范工作。通过与残疾人有效的思想交流、感情交流,使社会不稳定情绪得到有效的化解。
四是抓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丰台区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质量,加强基层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的科学管理,推进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丰台区残联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丰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考评办法(试行)》,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建设、法律案件承办、服务质量、特色工作等四个方面和15项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根据工作实际设加分项,考评实行百分制,并明确了考评程序。使得残疾人维权工作做到:工作有标准,努力有方向,考评有依据,奖惩有机制。这为丰台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维权工作、加大维权力度创造了条件,也为建立残疾人维权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2009年,丰台区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以残疾人法援工作站为平台,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坚持爱心服务、真情维权,对残疾人在生活、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各方面权益维护给予优质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落实,着力解决残疾人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对于残疾人的合理诉求,积极呼吁、协调,对于个别残疾人的不合理诉求,不迁就、不激化,耐心做好解释、说服、教育、化解工作,变不稳定因素为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