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举办精神卫生法培训班
2013年5月24 日,房山区残联与区卫生、公安部门联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培训班,全区24个街道乡镇、派出所及乡镇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负责人、防保科长、精防医生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专门邀请了市卫生局调研员贾培旗、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授课。
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区精神卫生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护了患者权益及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权利;也使在一线工作的民警与残疾人工作者们对精神卫生法有了一定认识和了解,为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和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