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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召开201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工作会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残联    作者:刘会生   发表时间:2013-07-31 【字体: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7月31日上午,石景山区201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工作会在区残联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文献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刘亚泉主持会议。区政府办、区残联、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12家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区残联副理事长张洪燕汇报了2013年残保金审核工作情况,区地税局副局长徐慧卿汇报了残保金代征工作情况。在工作研讨中,协调小组各位成员总结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工作的经验,交流了各自好的做法,并纷纷表示:要加大工作力度,在分管系统中,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安置有困难的要足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发展石景山区残疾人事业,让残疾人与健全人一起过上幸福生活贡献力量。

  常务副区长文献就如何搞好201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是残疾人自身的愿望,也是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责任,是党和政府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因此,做好残疾人的工作,涉及到我区千家万户的福祉,事关全区稳定大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今年残保金审核代征工作。残联、地税两个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发扬“两个部门、一个流程”的好传统,在提高服务标准,严密组织上下功夫,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保持步调一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针对不同单位,要与有关部门会商。区财政、人力社保局要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督导,国资委、商务委、教委、集体经济办等部门对分管系统要提出要求,督促其按时审核。三是加强宣传工作,依法审核代征,努力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要采取“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的宣传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为核心,大力宣传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保障金的使用效果,努力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注重挖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先进典型资料,努力扩大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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