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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残联采取六项措施落实市残联召开的远郊区县残联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8月15日,市残联召开的远郊区县残联就业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区残联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了市残联副理事长马大军、理事李树华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采取六项措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区残联党组、理事会定期听取劳动就业所关于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区电视台、《通州时讯》、政府网站等媒体,增加重点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区残联要进一步加强与区地税局的联系,形成合力。同时要学习地税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四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实行规范化管理。劳动就业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区残联制定的《通州区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所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等制度,严格执法、严守纪律、热情服务、树立良好形象。五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领导班子成员和劳动就业所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市政府18号文件、市政府残工委《通告》等文件,学习副市长孙安民,市残联赵春鸾、马大军、李树华等领导的讲话,学习市残联印发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工作政策解释及问题解答》,要熟悉政策、熟悉程序、熟练操作,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六是加强调研。要针对残疾人呼声较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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