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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根据今年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年初计划工作安排,6月29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玉带领的部分人大代表检查组对门头沟区残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东辛房街道办事处门医院康复指导站、东辛房街道办事处残联、区残疾人活动中心施工现场、区残联机关等地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多年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怀领导下,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得到了较好地贯彻与落实,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残疾人生产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检查中,聂文玉肯定了区残联在“十五”时期发挥的重要作用,取得的可喜成绩,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他指出,通过这次检查,就是要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着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门头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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