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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采取区和街乡镇分担的办法落实扶残助学资金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为了解决全区194名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在校学生的就学困难,在市级扶残助学资金的基础上,房山区22个街道乡镇采取多种形式为本辖区在校高中生每人每学年补助300元、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区残联为在房山区域外就学的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交通费300元,由学生本人凭残疾人证和学籍证明直接到区残联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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