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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对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外接待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情况进行检查

    发表时间:2008-04-18 【字体:

  为落实市政府《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期工程折子工程》中开展对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外接待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要求,4月15日、17日两天,由丰台区政府办、区政府督察室、区政法委、区发改委、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区规划分局、民宗办、机关事务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对丰台街道等8个街道、乡、科技园区等3个派出所、基督教堂(草桥)及区政府丽泽办公区、区政府南院办公区、区政府菜户营办事大厅等对外接待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进行了全区性的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及行业专项细则》,对坡道、扶手、栏杆、直梯、低位服务窗口、卫生间、无障碍标识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无障碍标识不全、无障碍设施改造不规范等问题。

  区政府办副主任储建军在检查中指出,今年是奥运决胜之年,无障碍建设任务很重。他要求,一是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的改造和督导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确保符合要求,不断提高无障碍服务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齐心努力,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呼吁社会、宣传社会,为确保丰台区无障碍工作适应奥运需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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