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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牵手五载奉献爱心助残

    发表时间:2008-04-25 【字体:

  为纪念与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作五周年,进一步研究探讨对残疾人的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4月17日,区残联法援工作站在高碑店地区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有市残联维权中心、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残联、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及其司法所和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和律师参加的2008年朝阳区残疾人维权工作会议。会议突出了中央政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会议主题,以中共中央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总结五年来朝阳区残疾人法援维权工作。

  会议由区残联副理事长杨泰峰主持。组联部就五年来朝阳区残疾人法律服务、维权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做了总结和安排。高碑店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也介绍了本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还就朝阳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区委政法委法制监督办公室主任黄海东引用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忠水的“高度重视,极有成效”八个字评价肯定了朝阳区区残疾人法律服务、维权工作,并提出了三点希望和三点建议:一是希望结合奥运会、残奥会加大宣传,做出成绩,守住阵地;二是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实和谐信念;三是希望利用好与众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平台,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建议区残联今后一要加大沟通,加强协调,调动社会力量,争取社会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搭建好残疾人维权信息平台,引导、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三要做到残疾人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好残疾人稳控工作。

  杨泰峰在发言中指出,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央对残疾人工作提出了22条意见,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维权工作者必须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多管齐下,加强普法,把服务领域拓宽,把残疾人维稳工作做实。他同时代表区残联理事会对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五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上,区残联还与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续签了2008年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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