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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补助政策惠及残疾儿童少年

    发表时间:2009-04-21 【字体:

  “我的孩子是听力残疾,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了他的教育和发展。现在,政府免费为他安装了电子耳蜗,并提供康复训练,孩子将来能象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我们为他感到高兴。”这是昌平区残疾儿童家长王强在孩子做完人工耳蜗电子植入手术后发自肺腑的感言。

  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权利,解决他们在康复中的特殊困难,促进他们今后平等的接受教育和实现就业,2008年底,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对具有北京市户口的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在指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对于7岁以下的低保家庭和享受城镇重残家庭补助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给予补助。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此项政策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目前,昌平区已有5名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了人工电子耳蜗植入手术,1名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了人工电子耳蜗升级手术;154名残疾少年持康复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24名残疾儿童在指定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政府为其提供每月500元的康复补助免费。此项政策,保障了全区0-16岁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需求和训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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