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010年从11个方面为残疾人办好事实事
适应石景山区“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的要求,“以残疾人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科学规划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和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从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出发,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
一是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结合区实际,细化市委市政府即将陆续出台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补助、无业轻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残疾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优待办法等各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推进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级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推进居家养老助残工作,实现16周岁以上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全覆盖;要开展无障碍推动日活动,加强交通、道路无障碍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68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要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营造残疾人无障碍信息交流环境;筹建区级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打造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加大康复工作力度,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2010年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之年,要进一步加强康复体系、康复服务设施和康复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康复工程,拓展残疾康复服务项目,加大对康复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家长的培训力度,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康复知识大课堂和残疾预防知识普及活动,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指标。
四是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开展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工作,残税联手,做到应征尽征。依托社区公益性组织和劳务派遣组织,采取集中就业、分散就业、社区就业、个体就业等方式,挖掘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完成就业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进一步完善盲人按摩行业指导服务体系,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工作,促进盲人按摩人员稳定就业。进一步规范对残疾人职业劳动康复基地的管理,探索职业劳动康复产品品牌化,协调、组织部分职业劳动康复产品的义卖、捐献工作。
五是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解决好贫困残疾人实际困难。严格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各项政策,解决好贫困残疾人在生活、住房、医疗、交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利用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发生突发性事故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做好临时性救助工作。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解决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学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扶残助残志愿者活动,推进扶残助学送教上门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六是加大骨干培养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抓好基层残疾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大力培养一批基层残疾人文体骨干,推广适宜残疾人开展的群众健身活动,指导基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组队参加市残联组织的文体赛事、各项健身表演和展示活动。
七是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要依据市残联、区政府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着眼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趋势,立足于石景山区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石景山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各项配套措施,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为今后五年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八是发挥区残工委作用,巩固政府主导的残疾人工作体制。
九是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三支队伍”。一是不断完善残疾人工作专职工作者队伍。通过加强区、街残联、社区残协三级组织和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管理人员配备等工作,在工作人员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动员组织扶残助残志愿者队伍。以志愿者相对集中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机关、团体为单位,组建相对固定的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扶残助残技能的培训,牢固树立扶残助残、奉献爱心的意识,建立志愿者帮扶台帐制度,完善助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三是培养发展残疾人服务者队伍。区残联将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残疾人服务,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培育、引导和培训,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注册、初审、年检等工作,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
十是推进助残慈善项目的实施,促进残疾人公益爱心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公益慈善机构的沟通和协作,通过表彰会等形式,加大对爱心捐赠单位和人士的宣传,适时推出助残慈善项目,促进我区残疾人公益爱心事业更大发展。
十一是重视残疾人的合理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和监督,加大法律维权和信访、排查调处和维稳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确保残疾人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群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