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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自查审评工作圆满结束

    发表时间:2010-06-02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按照市残联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审评要求,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做出科学评定,近日,由朝阳区残联、区卫生局、区老龄委等单位组成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领导小组在区残联理事会成员的带领下分3组历时7天对全区43个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了自查审评。

  在工作中,审评小组依据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标准,按照听取工作汇报、与残疾人代表及其亲友座谈、现场考察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村)康复站、温馨家园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最终汇总评分的审评工作流程有序地开展。

  检查结果显示,朝阳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取得了以下成绩:第一,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验收工作,以办事处的名义下发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审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做好审评工作的组织实施,部分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还亲自到会听取汇报,参与审评验收工作;第二,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村)康复站、温馨家园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无论在硬件还是在软件的配备上均达到了审评工作的标准;第三,在电话访视残疾人家庭的环节中,残疾人对“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为100%;第四,各街乡基本建立了完备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档案,并认真做好审评信息资料的收集,档案均达到审评标准。另外,审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汇报材料主题不突出,与康复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有些单位康复站场地小,存在一室多用的现象、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档案不够完备等。

  此次审评工作有利于全面掌握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综合信息,为今后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规划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区残联将在近期召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总结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科学分析存在问题,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为迎接北京市和全国审评检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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