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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举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

文章来源:社会工作部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12-06-04 【字体:

  图为颁奖现场图为颁奖现场
  图为比赛现场(图1)图为比赛现场(图1)
  图为比赛现场(图2)图为比赛现场(图2)


  5月30日,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北京红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承办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在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举行,来自全市16个区县残联的专门协会代表队共80名选手参加此次知识竞赛。经过一天的激烈角逐,朝阳区获得第一名,门头沟区获得第二名,平谷区和昌平区分别获得了第三名。市残联副理事长郭克利、吕争鸣及市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到达比赛现场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

  3月1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正式实施,使我市残疾人事业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首都残疾人事业已经进入到制度建设、科学管理和创新服务发展的新阶段。

  尊重残疾人、扶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利,是首都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北京精神”的重要方面。 本次知识竞赛是为积极弘扬“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而举行的,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残保法在基层残疾人的普及,各区县残联通过层层选拔的形式,组队参赛,在基层残疾人中掀起了学法的热潮;二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竞赛题目不仅设置了必知必会的知识条款,而且设置了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可能出现的现实问题,使残疾人不仅懂法,而且知道如何用法;三是注重残疾类别和人性化服务,在组队方面要求每个区县的5名选手必须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残疾人以及智力和精神亲友各一名,在硬件上设置了字幕、手语翻译和答题板,在题目设置上设有专供聋人的文字选答题;四是注重发挥残疾人社会组织的优势,活动委托第三方红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具体承办了此次赛事,这个中心具有活动能力强、社会资源多、宣传效果好的突出优势,通过社会组织服务专门协会,为实现社会组织资源共享的目标创造了条件。

  知识竞赛进行的紧张而热烈,赛场上,大家争锋相对,互不相让,尽情展示了首都残疾人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赛场下,大家相互交流、彼此学习,切磋在运用残保法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的心得,通过比赛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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