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获评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集体称号
朝阳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01年成立以来,坚持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积极研究探索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的有效途径,在《法律援助条例》的框架下,不断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直接服务残疾人逾千人。近两年办理16件法律援助案件,直接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2012年,在基层22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了多层次、无盲点的工作格局。2013年,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朝阳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荣获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集体称号,并在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总结大会上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