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员进社区 服务基层重实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市残联机关党委统一安排部署,8月15日上午,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党支部带领党员干部来到丰台区新村街道桥二社区,签订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协议。
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党支部与新村街道桥二社区进行信息对接后,将根据桥二社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帮扶,利用自身资源,参与社区共建,积极为社区党组织、残疾人温馨家园提供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支持与帮助。把在职党员社区服务工作与深化创先争优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拓宽支部创先争优的领域,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员自愿服务活动,激发党员干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