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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有关部门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部署精神专题会议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8-04-28 【字体:

  2008年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精神,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对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侯玉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农委、市地税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社会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政府法制办等16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残联赵春鸾理事长首先传达了中国残联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会议精神,并就市残联五代会工作报告关于今后五年工作建议部分作了说明。参会各部门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就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精神,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社会服务、社会环境营造等方面进行发言,提出了初步贯彻意见,并对修改完善市残联五代会工作报告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侯玉兰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强调,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精神,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出发,从思想观念、政策措施上更加关注残疾人,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到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中,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二是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集中精力,抓紧研究贯彻中央部署精神,加快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充分考虑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将解决残疾人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体现首善之区的形象,使首都残疾人事业走在全国的前列。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水平;市政府残工委、残联要做好牵头和组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实现部门联动,使今后五年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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