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将残疾人作为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纳入其中,并针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实施“雨露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意见》明确,中国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围绕残疾人群体落实好“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等相关责任分工。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印发,要求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至少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一次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