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月8日,中国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围绕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专题学习。党组书记鲁勇主持学习并讲话,党组成员吕世明、相自成做了重点发言,党组副书记孙先德和党组成员程凯、贾勇、王梅梅参加集体学习并谈了学习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实践宪法,推动贯彻宪法。
会议强调,要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专题教育,把学习宪法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学习中,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宪法学习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认真学习贯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新闻文化单位要把握好方向,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要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会议就中国残联近期学习贯彻落实新宪法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负责同志、中国残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