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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召开第四十二次理事会会议

文章来源:中国残联   发表时间:2017-07-17 【字体:

  7月14日,鲁勇同志主持召开中国残联第四十二次理事会会议。党组、理事会成员出席会议,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有关同志、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工作规则(修订稿)》。指出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举措,是做好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必然要求。强调要把规矩、纪律始终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理事会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听取了中国残联开展第四次大督查自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要以大督查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加快转变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放管服”决策部署、促进残疾人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研究了推进重点辅助器具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的措施。指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残疾人工作上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社会组织助残服务的工作制高点,是参与国际残疾人事业合作交流的重要抓手。强调要把推动辅助器具标准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完善辅助器具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国辅助器具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

  会议研究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强调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核依据、审批权限等要求,通过第三方评估认定等方式,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各种问题发生。

  会前,理事会举行了法制讲座,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指出《条例》的修订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积极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依法发展。要结合贯彻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研究,推动出台更多、更实、更具操作性的跟进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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