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12月15—17日,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理事长王乃坤,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王耀东,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薄绍晔作工作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的理事长、分管理事长、维权部主任和信访干部以及特邀地方政府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五年来的残疾人信访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自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以残疾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紧密联系残疾人,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维护了广大残疾人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弘扬了尊重残疾人权益的理念,确立和充分发挥了残疾人信访工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会议还认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都将处于社会矛盾凸现期,各种利益诉求冲突,各种社会矛盾频发,残疾人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会有根本性的扭转,残疾人信访总体上将仍然处于不断上升阶段。会议还明确了今后五年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并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图为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理事长王乃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王耀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乃坤常务副理事长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渠道和途径。从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残疾人信访突发应急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认真处理残疾人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上访事件,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级残联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干部队伍培养,提高残疾人信访工作的保障水平,把解决残疾人反映的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重心,把保障残疾人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
图为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知非副理事长在闭幕式讲话中指出,五年来的残疾人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残联信访干部致力于解决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我们将面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大国际活动,我国也将向联合国递交《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报告,这对我国残疾人维权工作和信访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各级残联要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认识水平,把信访当作各级残联密切联系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个纽带,把信访当作听取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真正使信访工作成为我们事业发展的新源泉、新动力。同时,各级残联要更加关注网络平台,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使网络媒体成为我们服务于残疾人的一个重要渠道。
薄绍晔主任在题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解决问题为本,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各级残联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信访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信访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信访干部队伍得到加强,残疾人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当前残疾人信访工作还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挑战,关乎残疾人基本生存权益的问题依然突出,群体性信访事件依然居高不下,残疾人信访采取过激行为增多,有些政府部门对残疾人信访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今后五年残疾人信访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注重问题的解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督导排查、狠抓基层建设、教育引导残疾人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分组讨论现场
辽宁省残联理事长张翠玉、山西省残联理事长郭贵仁、湖南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陈蓓、江苏省淮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单国富、山东省东营市残联理事长魏玉玲、湖北省荆州市残联理事长潘元祥、河南省平顶山市残联理事长宋岚分别代表地方政府和残联就残疾人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与会代表还就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会议一致认为,维权工作是残联最本质、最重要的职能,残疾人信访工作是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是了解、反映残疾人诉求的重要渠道和途径,是解决残疾人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各级残联要切实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政府信访工作大局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将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变上访为下访,切实推进残疾人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解决,特别是着重解决无力上访但自身权益确实遭受侵害的残疾人面临的生产、生活问题。加强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将解决突发和群体性事件作为重点工作。将信访作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一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服务残疾人的作用。将“桩桩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落到实处。突出“事要解决”才能体现残联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职能,才能得到广大残疾人的认同,才能进一步增强残联的生命力,才能为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和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如何维护残疾人权益,是对残联系统的重大考验”,“作为残疾人的代表组织,应当立场鲜明的支持残疾人的正当行为”,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朴方主席及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的要求,坚定地站在残疾人立场上,旗帜鲜明地维护残疾人权利,千方百计为残疾人争得利益,把缩小残疾人群体与社会发展的差距、使残疾人与全社会共同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落到实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