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颁布实施
2012年9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修订后的《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为配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制定、贯彻实施,切实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使无障碍建设更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需求,2009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等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启动了对2001年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修订工作。规范修订是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研究分析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的。与2001年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相比,规范由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提高了规范执行强制力;名称改为《无障碍设计规范》,增加了农村地区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增加了城市绿地、历史文物、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无障碍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内容;扩大了建筑类型以及无障碍设施的类型;对坡道扶手设置、缘石坡道起始处与地面高差等细节部分进行了调整,使无障碍设计更加人性化。
《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无障碍建设,特别是配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加快我国无障碍建设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