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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成立

文章来源:中国残联   发表时间:2014-01-27 【字体:

1月21日,中国残联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及中国残联组联部、首聘评监委委员、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秘书长)参加会议。

吕世明副主席首先转达了中国残联张海迪主席、鲁勇理事长对评监委的期望和嘱托:成立评监委对专门协会的法人治理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能力创新建设十分必要,相得益彰;对密切会同专门协会共同推进协会工作和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与管理、发展与建设会将起到很好作用;希望评监委委员珍惜荣誉,充分履职,发挥作用。

中国聋协原副主席于兵任评监委监事长,中国盲协原副主席滕伟民、中国肢协原副主席杜仲任副监事长。与会人员听取了评监委筹备工作报告、工作规则和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委员们表示,评监委的成立是一项很重要的探索,要尽自己努力做到积极奉献、公平公正、尽职尽责。中国残联专门协会代表表示支持评监委工作,自觉接受检查监督,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吕世明在讲话中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残联六代会精神,回顾了评监委产生的过程,阐释了评监会成立的现实意义,明确了评监委的工作职能。他指出:根据专门协会发展的要求和协会组织法人治理模式的探索,中国残联决定成立中国残联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是协会社团法人建设的基础要求,是促进协会组织探索法人治理和融合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管理与服务的具体举措,是对协会内在发展能力、自律能力、融合创新能力的继续增强和提升,将对助残社会组织和地方专门协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必须规范好、完善好、发展好。吕世明要求评监委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遵循工作原则,培育专门人才,形成有效机制,提供服务保障,发挥独特优势,创造适合开展评监工作特点的好经验,勇于担当责任,加强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深入了解协会工作的内在特点及发展规律,创造有利环境,与协会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探索法人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吕世明强调协会要尊重、理解、支持评监委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残联领导、部门配合、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自觉配合接受评估和监督,这也是对协会担当主体协会能力、实力和形象的检验,是协会真正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协会要站在社团法人的新起点,依靠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全面实施融合发展战略,强化服务创新,融入工作大局,增强组织活力,突出“搭建桥梁、规范运作、贴近需求、重在服务”的工作思路,做好“典型带动、人才培养、依法维权、指导工作、残疾预防”等工作,真正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勇于担当起本类残疾人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和权利维护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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