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调研北京市残疾大学生就业和残疾人网络创业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将残疾高校毕业生列入求职补贴对象范围,并明确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残疾高校毕业生”。根据文件精神,中国残联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2014年5月27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程凯一行就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到北京市进行专题调研。
程凯副理事长先后考察了东城区残疾人圆梦服务中心和西城区生命阳光心理健康中心,并召开两场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北京市残联有关工作介绍,与残疾人大学生和基层残疾人就业工作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2013年,北京市593名应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中,581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8%。为做好残疾大学生就业工作,北京市残联与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组成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总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情况,采集社会岗位信息。在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基础上,加大了各类补贴力度,对安置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实习见习应届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接受用人单位给予实习补贴。中介机构成功推荐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程凯副理事长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他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大学生就业,包括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面临着更加困难的局面。各地要贯彻落实好近年来国家和中国残联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要确保求职补贴在离校前发放到每位残疾高校毕业生手中。要推动未安置和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制定年度招录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招录、体检环节的限制。要通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残疾高校毕业生。要争取政策,支持残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协调有关部门,将残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予以扶持。各级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提前介入,加强对残疾大学生的指导,通过建立残疾大学毕业生台帐,准确掌握残疾大学生就业状况,并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今后,中国残联将以残疾人大学生的实际就业状况作为考核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指标。
程凯副理事长同时就残疾人网络就业工作对东城区朝阳门街道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梦工厂”进行了调研。中国残联教就部副主任解宏德,北京市残联党组书记马大军,党组成员、理事李树华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