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与中国民航局会商出台民航无障碍服务政策
2014年11月6日,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与中国民航局副局长王志清进行工作会商,双方就推进出台《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完善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制度充分交流、形成共识。中国民航局运输司、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会商。
吕世明副主席首先转达了张海迪主席、鲁勇书记对民航局长期以来给予残疾人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吕世明副主席指出,中国民航局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权益,在制定政策时将无障碍内容纳入其中,2000年颁布实施了公共交通领域第一个关于无障碍建设的行业标准。2009年,在总结奥运会、残奥会航空运输保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规范了航空运输无障碍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日益广泛深入,对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民航局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借鉴美国、欧盟先进经验,总结我国残疾人航空运输实践做法,对《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稿已比较成熟。正式出台实施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是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中“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APEC领导人会议周残疾人主题《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与融合发展的联合倡议》的具体举措。相信民航局即将发布实施的管理办法,必将为残疾人提供更为优质、便捷和人性化的航空运输无障碍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好的条件。中国残联愿继续积极配合民航局做好相关工作。
王志清副局长表示,感谢中国残联对民航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服务工作给予的充分肯定。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残联的积极呼吁和推动下,残疾人工作欣欣向荣,不仅为残疾人带来了福祉,同时还改变了社会的观念,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民航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服务工作起步比较早,在推进相关工作过程中始终与残联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双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密切配合,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果。服务永无止境,尽管民航系统在完善航空运输无障碍服务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相比还有更大的提升和完善的空间,希望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继续关注支持民航事业,会同民航系统做好人文化服务工作。近期民航局将正式发布《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民航局还将加大办法实施力度,切实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充分保障残疾人无障碍权利。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