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暨省级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在江苏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等中央精神,落实中央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推动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十三五”发展纲要的制定实施,2015年6月24日至26日,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暨省级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在江苏南京召开。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吕世明,中国残联副主席、中国盲协名誉主席李志军,中国残联副主席、中国聋协名誉主席刘再军出席有关会议。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省级残联专职盲人、聋人理事,省级残联组联部协会工作负责人,江苏省残联及江苏省各地市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参加会议,会议取得圆满成效。
会议期间,召开了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会议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门协会主席座谈会,鲁勇理事长出席并讲话。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地方残联代表和基层协会主席代表做大会发言,分享了开展专门协会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举办了省级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和省级残联专职盲人、聋人理事专题培训班,中国残联组联部、江苏省法制办和省委党校、北京市残联以及澳大利亚的专家,从残疾人组织建设、协会主席能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权利公约等多个角度专题授课;召开了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六届三次委员会会议;宣读并发布了《全国残联专门协会诚信自律倡议书》;编撰出版了《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优秀案例100例》。
吕世明副主席在总结讲话中回顾了2011年以来专门协会工作成绩,总结了专门协会工作的经验特点,通报了中国残联“六代会”以来的重点工作,分析了专门协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专门协会的使命、责任与担当,对残联和专门协会具体落实鲁勇理事长讲话和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