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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召开专门协会第四季度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中国残联   发表时间:2015-09-30 【字体:

  2015年9月22日,中国残联召开专门协会第四季度工作会议。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吕世明,中国残联副主席、中国盲协名誉主席李志军,中国残联副主席、中国聋协名誉主席刘再军出席会议。吕世明副主席主持会议并讲话。5个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评监委代表、组联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讨、广泛听取《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吕世明指出,各专门协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融入大局、抢抓机遇,围绕正在制定的《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把协会贯彻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融入其中;要保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坚持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服务群众作为生命线,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要维护本类残疾人的合法群益;要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发挥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创新,既要规范运行,又要活跃发展;要去行政化、机关化、娱乐化、贵族化;要接地气、讲纪律、守规矩;要在“严”字上下实功夫,在“实”字上下硬功夫,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转化为发展动力,强化水平,提升服务;要按照法人治理模式进行规范管理、严管实抓,在薄弱和突出环节上找问题,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执行的层次规范,有力整改查找突出问题,把专项管理的突出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到一线;要从严思想教育,从严队伍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把诚信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用制度规范行为,用机制监管行为;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在资金管理、人员管理、待遇管理、项目管理、对外联系等方面接受检查和监督。

  组联部通报了7月17日理事会关于专门协会工作的有关决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有关情况;各专门协会和评监委通报了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第四季度工作安排、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会议研究了承接中国残联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专门协会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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