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民生保障与商业保险研讨会”在无锡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程凯副理事长在无锡调研
9月23日,由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社会保障分会、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主办的“残疾人民生保障与商业保险研讨会”在江苏无锡举办。有关专家、中国保监会领导及部分省(市)残联相关处室负责人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了研讨会并讲话。
研讨会主要研究探讨了创新服务形式,利用商业保险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可行性。幸福人寿原董事长孟晓苏教授,残疾人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课题组组长、副调研员赵全玺,浙江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文炯教授分别做了主题报告,介绍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课题组开展调研、试点开展残疾人商业保险工作的情况。报告肯定了运用商业保险保障残疾人特殊需求、促进残疾人工作管理和服务创新供给方式的必要性,也指出了其中的难点与节点。无锡市滨湖区残联、北京方和万金保险经纪公司、紫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三家合作运用市场机制与保险杠杆为残疾人提供商业保险的探索与尝试,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中国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巡视员、副主任王志超在讲话中表示:保险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残疾人大多经历过风险考验,更珍惜机会和安全。保险公司应该转变发展思路,要认识到广大残疾人是优质的保险客户群。要广泛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商业保险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残疾人群体的特殊保障需求。
程凯在讲话中指出:“十二五”以来的五年,是广大残疾人获得感最多的五年,普惠加特惠的全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十三五”时期是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起共奔小康的重要时期,如何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具类别化的保障与服务值得我们探索。他指出:开展残疾人商业保险工作有利于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水平,有利于增强残疾人及其家属自我管理和风险意识。无锡市滨湖区的有效尝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探索。他同时表示,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工作要理清残联的站位,商业保险是市场行为,在现有国情下残疾人的所有需求都靠政府托底也是不现实的,基于互助共济的保险原则和责任与利益共担的公平原理,采取政府帮一点,社会筹一点,残疾人及其家属缴一点等方式才能推动此项工作的长期运行。根据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要客观地根据各地情况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商业保险产品。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试点,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为加快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重要补充。
在苏期间,程凯一行还赴农村和特教学校调研,就“十三五”期间如何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城乡辅助性就业发展,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地方同志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