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信息  >  中国残联

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骨干师资标准化建设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会在京召开

文章来源:中国残联   发表时间:2015-12-16 【字体:

  2015年12月15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程凯与参加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骨干师资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的学员们进行座谈交流并作讲话。此次专业培训以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为主题,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地市残联具体负责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程凯在讲话中指出,政府购买将是贯穿整个“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主题,省级残联托养服务工作业务部门承担着中央政策落实和地方政策规划的重任,要提前做好研究和培训工作。

  程凯强调,对于做好“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要具备五个意识:

  一是要有阵地意识。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就是残联的职责所在,托养服务工作对象的特殊困难和与此相对应的公共服务的缺乏,决定了各级残联组织必须肩负起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担当。要努力将托养服务机构打造成残联开展残疾人服务的阵地,要从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高度看待托养服务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做成残联组织尤其是基层残联组织鲜明的服务标识。

  二是要有落地意识。托养服务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呈现出中央和地方步调不均衡的情况,2009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阳光家园计划”,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达规划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2012年中国残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意见,而地方的资金支持和政策落实力度还远未达到预期。各地要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力度,抓住各地制定小康文件实施意见和“十三五”规划的契机,切实将中央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要有系统意识。托养服务工作是一项动态、系统的社会性服务工作,不能孤立发展,也不能静止服务。要加强托养服务与其他社会服务尤其是与医疗康复、就业、教育、文体、养老等工作的衔接,要研究建立各类社会服务之间的有效衔接制度,让残疾人在每个阶段都能够接受到最适合自身身心状况的专业服务。

  四是要有品牌意识。中央财政支持的“阳光家园计划”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里具有程碑意义的项目,带动了整个托养服务工作发展。“十三五”期间,要继续充实托养服务内涵,继续打造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品牌,让残疾人托养服务成为“阳光”公共财政一张鲜亮的民生名片。

  五是要有伦理意识。托养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工作的推进要遵循社会基本伦理价值观念,政策设计要顺应并倡导社会公序良俗。政府不能大包大揽,要注重完善家庭、邻里在托养服务工作中的功能,尤其在农村地区或是居住分散的山区等,要充分发挥亲朋好友的作用,开发居家托养服务新模式。

  程凯要求,要确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关于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托养服务实施力度的有关精神,精准发力、苦干实干,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体系和服务网络,为特殊困难残疾群体及亲属撑起一片基本公共服务的蓝天。

  

来自天津、贵州、山东、广东、江苏、宁波、无锡等地的学员先后就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了发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