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教育部共同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国残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在每个省(区、市)选择2个残疾人康复机构和2所职业院校,启动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将承担:建立“双主体”育人模式,残疾人康复机构和职业院校共同作为培养主体,共同研究人才需求、制定招生方案,共同开展专业教学改革、组织教学;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以康复服务核心职业能力为中心、康复专业技术技能与综合素质平衡发展的专业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性教学,试点康复机构和职业院校共同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共同研究制定实习实践标准,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康复机构和职业院校专业人员、专业教师的双向流动机制,共同组建“双师型”教师团队。
试点工作将推动构建康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对接本地区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求,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残疾人康复职业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人才专业化水平。
来源:中国残联康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