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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勇出席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0次缔约国会议

文章来源:中国残联国际部   发表时间:2017-06-20 【字体: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0次缔约国会议于6月13日至1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围绕“公约第二个十年: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包容性、全面参与公约落实”进行一般性辩论。1300多名代表与会,近20个缔约国派出部长级代表团参会。中国残联副理事长贾勇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

  贾勇副理事长代表中国政府在一般性辩论中发言,介绍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中国政府积极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按时提交履约报告,接受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审议,努力促进公约在中国的有效实施。根据公约精神,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新制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使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根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全面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实施多个残疾人事业专门规划,明确提出“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奋斗目标。依托全国各级残疾人代表组织,中国政府对约3000万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统计,建立全国残疾人现状和需求的动态更新数据库。中国政府重视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促进将残疾人事务纳入多边、双边交流机制。结合会议主题,贾勇特别强调在落实公约进程中残疾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中国各级残疾人代表组织为推动公约的有效实施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呼吁,缔约国采取切实措施,为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代表组织参与履约进程创造平等的社会环境。

  代表团还参加了各场圆桌会议,分别就“解决对残疾人多重歧视,促进其参与和各方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残疾人包容性发展和全面参与人道行动”、“促进包容性城市发展,落实《新城市议程》”主题积极发声,宣传我国残疾人事业相关做法和成就,并提出中国主张。

  中国应邀与南非、津巴布韦等合办“从政策到行动:自我代表机制化”主题边会。主题发言中我团代表阐述了中国政府积极鼓励残疾人组织发展,支持他们参与立法、政治和公共事务的积极做法。

  会议期间,代表团还分别与我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代表吴海涛大使、联合国主管经济和社会事务副秘书长吴红波、康复国际秘书长维纳斯举行工作会谈。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公约。公约旨在促进、保护和确保实现残疾人能够全面和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截至目前,已有174个国家批准加入公约。

  本次会议约有130人参与一般性辩论发言,是会议有史以来一般性辩论发言人数最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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