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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访办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文章来源:市信访办公室官网   发表时间:2020-05-14 【字体: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信访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4日起,我市城市副中心来访接待场所、六里桥来访接待场所及市直机关各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各区恢复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请关注各区信访部门通告。
  温馨提醒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依法逐级走访,就地就近反映诉求
  加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信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信访诉求的,应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规定就近到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反映。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途中往返。
  二、加强健康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加强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必要时公安民警将采取限流措施。进入来访接待场所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应显示“未见异常”。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接待场所,请及时就医治疗。
  三、减少集体来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集体来访,确需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请按《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不超过5人作为代表,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接受防疫、安全检查,接待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接待场所,减少滞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倡导网上信访,足不出户解决问题
  网上信访反映诉求方便快捷、好用管用。请您优先通过以下渠道反映诉求:
  渠道一:北京市网上信访平台
  您可通过访问北京市信访办官方网站(http:// xfb.beijing.gov.cn/),在首页点击“网上信访”,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wsxf.xfb.beijing.gov.cn/,进入北京市网上信访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提出诉求。
  反映北京市各区信访问题的,请在进入北京市网上信访平台后,点击相关区的网上信访平台。
  渠道二:市长信箱
  您可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点击“政民互动”专栏中的“市长信箱”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szxx.beijing.gov.cn/szxxnew/,进入市长信箱,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提出诉求。
  渠道三:“北京信访”APP
  您可通过手机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北京信访”APP,下载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

北京信访APP二维码

“北京信访”APP二维码


  渠道四:“北京信访”微信公众号
  您可通过关注“北京信访”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网上信访——网上信访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
  渠道五:邮寄信函
  您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反映诉求。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161;
  收件单位:北京市信访办。
  注:请在信封贴邮票处写上“群众来信”可免邮资邮寄。
  特此通告。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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